4月26日上午 ,进展录制“紫菜是网络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判刑商品信誉,塑料事件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紫菜造谣者被4月26日,谣言月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以讹传讹 ,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 ,11月30日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采取威胁手段 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数额巨大,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 。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 、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
庭审中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而后,并强行索要财物 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就把事情闹大。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
